滨海投资公布,于2023年2月3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天津清洁能源与天津城市轨道(公司控股股东泰达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切改补偿协议,内容有关天津清洁能源进行建设工程以变动及改道若干由天津清洁能源拥有的燃气管道。
由于天津城市轨道于中国天津的滨海新区轨道z4线一期项目在第九大街站至科技大学站之间的盾构区间进行工程,因此需于经济开发区第十二大街的燃气管道进行建设工程。根据切改补偿协议,天津城市轨道须向天津清洁能源支付人民币1947万元的拟订补偿金额作为建设工程的代价。
公告称,天津城市轨道负责建设滨海新区轨道z4线一期项目。为促进天津城市轨道于第九大街站及科技大学站之间的盾构区间进行的工程,必需改动天津清洁能源拥有位于经济开发区第十二大街的次高压燃气管道。经考虑厘定代价的基准,以及根据切改补偿协议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将会提高集团的收益及溢利,董事认为该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