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调整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个人分类责任及相应处罚措施,今年5月1日施行。
据北京市城管委统计,7月北京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1764吨,较5月增长了137%;7月其他垃圾清运量日均1.996万吨,同比下降26%,意味着需要焚烧处理的垃圾已经减量。目前北京的末端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已比较充分,分类处理体系相对合理,基本能够满足处理需求,为推动垃圾分类提供了硬件保障。北京市城管委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4座,其中焚烧设施11座、生化设施23座,家庭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能力5750吨/日,餐饮单位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能力2380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