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对象要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及市(州)备案等程序确定。县(市、区)政府要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算、结转工作。县(市、区)级供电公司应建立专户,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于第二年一季度前结转至相关机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有光伏扶贫任务的贫困村,贫困村应当公示、公告。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办法》指出,贫困村可以利用这笔钱设置道路维护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或开展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帮助光伏扶贫对象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可利用光伏扶贫发电收入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