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峰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谁多发电、谁少发电的问题。
厂网分开之前,电力系统没有调峰辅助服务的概念。所有电厂都是电力车间,发多发少调度决定。不单是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也是一样,维持电网稳定运行的辅助服务只是企业内部使用的技术手段而已。
厂网分开以后,电力车间变成独立的企业,自然不打算再任凭差遣。当时发电企业的诉求主要在于“公平”。调峰调频徒增成本而没有收益,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则,有的企业承担得多,有的企业承担得少,承担多的企业自然有怨言。
在这样的背景下,“两个细则”诞生了。2006年,当时的国家电监会颁布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并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细则”是指各区域根据这两个文件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用于明确辅助服务的调用和补偿规则。
“两个细则”体现了电力系统对于调峰最早期的设计思路:调峰是服务,是由一部分机组服务另一部分机组乃至整个系统。辅助服务的成本已包含在上网电价中,但由于分给不同机组的辅助服务任务量不同,承担得多的机组要得到相应的补偿,承担得少的要拿钱出来。
因此,机组发多发少还是听调度安排,按需调度。提供辅助服务应得的回报,在事后按调用量补偿,费用源自所有发电机组分摊。
2014年启动的东北电力调峰市场更新了原有思路。当时东北消纳形势严峻,供热机组占比高且供热期调峰能力有限。为了充分激发火电调峰的积极性,解决弃风问题,东北地区在调峰领域率先引入竞争机制。
相较于从前的“两个细则”,东北首先大幅提高了调峰补偿的水平,让深度调峰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但不再是按需调用,谁来调峰取决于发电企业的报价,调度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调用。新的规则利用竞争机制使得发电机组有意愿提供更多调峰服务,并尽力降低成本以便于在报价中取胜,这使得东北地区挖潜出了更多调峰资源。
不过,东北并没有改变发电侧内部消化调峰成本的格局。此后,多个省份启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改革,基本沿用这一思路。在这里,调峰仍是一种服务,服务于其他机组和整个系统。
到了现货市场建设,调峰的思路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这时,人们终于将目光转移到用户身上:整个电力系统是为用户的用电需求而存在的。谁发电多谁发电少,根本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买电的少了,卖电的自然也就少了,至于谁会主动选择少发甚至不发呢?那当然是不能接受低谷时期价格的那一台了。
在目前的电力市场建设进程中,浙江省尝试改变原有的计划调度模式,实行全电量竞价,因此也不再保留调峰品种,谁多发电谁少发电完全交给市场。多数省份仍然保留了深度调峰市场,非辅助服务改革试点省份则继续执行“两个细则”,“两个细则”根据本区域电力系统的需要不定期修编。预计未来这三种模式将在中国电力系统中长期并存。
从国际上看,成熟的电力市场一般都没有调峰这个交易品种。但在中国,每一个历史阶段,电力系统都面临当时急需解决的问题,调峰辅助服务也就这样一步步走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