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设定气象条件、控制对象和环境目标,研究团队测算了“2 26”城市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及相应的减排目标。测算发现,若北京市要“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消除重污染天气”,即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值约为2019-2020年采暖季日排放量的65%和50%,需要实现35%左右和50%左右的减排量。
若京津冀地区要“基本消除大范围、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和“完全消除大范围、持续性重污染天气”,即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值约为2019-2020年采暖季日排放量的70%和50%,需实现30%左右和50%左右的减排量。可见,京津冀及周边“2 26”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