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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根据文件:
1)明确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即发改委核定电价时采取的小数时。
2)采用“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概念,即一个项目在20年(生物质发电为15年)总共可享受补贴的发电小时数。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可全部享受补贴。超过小时数的电量,拿基准电价,并核发绿证参与交易。
3)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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