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企业反馈,比如发往沙特统一规格的商品,原先海运费1300美金,现在涨价至3000美金,最高时达5000美金。此外,因为运输路线的改变,货物交付周期也受到影响,造成了尾款回收时间推迟,资金成本占用增加等问题。
近期,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用eva塑料片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3月,土耳其贸易部也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经由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克罗地亚及约旦五国出口至土耳其的光伏组件征收25美元/平方米反倾销税。
梳理近两年相关情况可知,美国、欧盟、印度等均出台过推动本土太阳能制造业发展,且不利于我国太阳能国际贸易或海外市场布局的政策,如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案》、欧盟的《净零工业法案》、印度的生产制造激励计划(pli)等。此外,还存在诸多反规避反补贴调查、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出口方面建议,太阳能企业应完善多元化、差异化出口渠道,不仅应向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开拓,提早抢占市场份额,规避竞争风险,而且需要了解出口目的国的具体需求、风俗习惯,以及政策法规,因地制宜进行产品改革,提高自身竞争力。